上海电视大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

1998年2月


    兼职教师是电大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聘好和管好兼职教师队伍,对利用社会力量办好电大,保证教学质量,使我校形成一支水平高、能力强,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。现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,特制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。

    一、兼职教师的条件

    1、政治上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热爱教育事业,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有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    2、必须具有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,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,专业对口,熟悉电大教学特点,掌握面授、电授等媒体相结合的教学方法。服从学校的管理及规定。

    二、兼职教师聘任办法

    我校直属班所需的教师,首先安排专职教师上课,在专职教师数量不足或有些学科教师暂缺的情况下,才能聘请兼职教师。

    1、聘请兼职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和归属,由有关系、部负责聘请。兼职教师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二周落实,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解决,有关系、部应及时和教务处联系协调解决。

    2、兼职教师联系落实后,由系、部负责业务考核并请其填写兼职教师聘任表。聘任表一式三份,系、部或教研室签署意见后,一份送教务处,一份有关系、部留存,一份送组织人事处作聘任工资发放依据。

    3、兼职教师被聘后,在教学中如发现教学态度差,教学质量不能保证,经系、部和教务处评估,并经指出仍无改进,学校组织人事处有权解聘、撤换。如遇这种情况,有关系、部必须事先聘请其他教师接替,并经组织人事处、教务处合议后方可解聘或调换。

    三、兼职教师职责

    1、必须熟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,并按其要求认真填写教学进程表(授课计划),一式三份,一份送直属科,一份送系、部,一份自留。

    2、认真备课,认真上课(包括习题课、复习课、辅导答疑、实验课、音像课等),应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执行。有音像教材的课程,兼职教师要事先看过,并有计划指导学生收看。

    3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重视面授和电授相结合,帮助学生理解电视课的内容,反对注入式,提倡启发式,着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、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
    4、教研活动是电大教学的重要特色之一。兼职教师要定期参加市电大规定的教研活动,共同探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,统一教学要求。

    5、定期布置作业,并认真批改。对学生的每次作业至少批改二分之一。认真做好作业讲评,帮助学生分析作业做错的原因。

    6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数,不得任意变动,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增减时,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,经教务处批准并送组织人事处后方可实施。

    7、按时上课和下课,做好学生考勤,认真填写教学日志。

    四、兼职教师的管理

    1、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情况而定,有一学期的,也有两学期的,甚至几个学期都有,一般以课程全部结束为原则。

    2、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及教学要求由有关系、部负责安排。

    3、系、部和直属科及班主任要经常听取学生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,并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。

    4、系、部和直属科有责任督促和检查兼职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,并作为对兼职教师考核内容之一。
    5、对首次聘任的必须试讲,或有试用期。并填责任书(签约书)。

    6、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,需提前两周提出申请,并填写调课单,经直属科批准后方可生效。调课每学期不得超过二次。

    7、各分校、工作站外聘兼职教师参照上述办法进行管理。